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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申报 2026年流动科普设施项目的通知

2026-04-07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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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助力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围绕新时代科普工作需求,推动流动科普设施高质量发展,2026年中国科协对中国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项目进行统筹规划,进一步拓展试点实施范围,开展精准服务,同时继续做好全国流动科普存量资源更新和管理,提升流动科普服务质效。现将2026年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项目申报共包含5项内容,分别为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试点、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和科普大篷车自筹车辆配套资源

二、申报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三、申报要求

各地应按照《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全国科普大篷车项目管理办法》《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地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情况、十五五项目规划和公众实际需求,重点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通盘考虑流动科技馆和科普大篷车等流动科普资源,合理制定申报计划。

(一)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

按照中国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由中央财政经费采购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开展流动科普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工作。各地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申报计划,上报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优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或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行政区(详见附件1)。

2.各地应参考当地人口数量、中小学生数量、场地条件、流动科普资源建设情况等因素合理申报。原则上尚未建设实体科技馆、无科普大篷车运行、人口10万以上的县(不含市辖区)可申报流动科技馆巡展服务;市、县两级均未配备科普大篷车的县(包含市辖区)可申报科普大篷车科普活动服务。

同一个县不可同时申报两种服务,去年已申报成功的县不可再次申报相同服务。

3.预计在2027年1月2027年12月期间实施科普活动服务。各省推荐参与意愿较高配套条件成熟的县进行申报,后续将综合考虑全国申报情况制定巡展服务计划。

4.各省级科协和试点县科协需做好配套支持工作,负责提供活动场地、观众组织、活动宣传等,协助完成展览展品资源的管理和运行保障,鼓励各地配套特色资源协同开展科普活动,促进各省流动科普设施服务质效提升。

(二)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试点

在全国聚力打造30个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以科普展览+科普大篷车联动+样板课的方式,树立流动科普活动标杆,提升质效。各地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2026年度申报计划,上报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试点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对象优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有申报意向的省份优选推荐3个积极性较高且具备相关承接条件(提供不少于800平米的室内公共服务场地,附带室外活动空间,适合举办大型科普活动,不宜选择学校)的县级行政区,作为承接样板活动服务站点,与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名单不重复。

2.样板间试点由中国科学技术馆提供1套流动科技馆展览资源,试点活动结束后将继续在当地开展巡展服务,各省利用展览资源自行配套经费推动本省其他县域巡展工作,参照《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管理办法》中常规巡展相关要求运行管理。

3.样板间试点由中国科学技术馆提供与展览配套的3站样板课活动服务,包含种子教师培训、科学表演、科学课程等内容。后续各省应参照样板间的方式,配套相关活动,提升教育效果。

4.各省负责样板间展览资源的运维、转站运输及科普大篷车联动等工作,预计2026年9月陆续启动。

(三)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

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采取中央和地方资源共建的方式,以地级市为巡展区域,区域内不少于6个县(市)共同实施巡展,每个县(市)配备不同的展览资源,每半年进行展览轮换。鼓励各地筹集资源在当地复制推广区域换展模式。具体要求如下:

1.各地需依照本地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情况,制定新增区域换展计划。巡展场地应为能够长期使用的公共服务场地,不宜选择学校。每站巡展时间6个月(含布、撤展),巡展周期不少于3年。

2.各地需为区域换展配套展览资源、保障巡展运行经费。按照东、中、西部划分,中央和地方配套展览资源套数比例分别为2:4(东部)、3:3(中部)、4:2(西部),各地配套展览资源纳入区域换展统一管理。各地配套展览资源原则上从中国流动科技馆展览资源库中选择。

3.本次申报区域换展展览资源将于2027年配发。各项目执行单位和接展单位需做好展览资源的配套、管理和运行保障,并配置专职工作团队,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及评价工作,确保完成巡展任务。

(四)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

2026年将继续加强科普大篷车存量资源内容更新升级,由中央专项经费全额承担,无需地方缴纳配套经费,产权归属中国科学技术馆。各省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推荐申报名单。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车载资源更新主要面对在运行的型、型科普大篷车,且已纳入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管理,2025年6月以来运行数据每月至少1条。车载资源内容与车型相匹配。

2.各省优先推荐车辆2015年度及以后配发、车载资源2020年度及以前配发或更新,且活动开展积极的单位申报2015年以前配发的车辆,如活动开展效果特别突出,可酌情考虑;申报数量不超过符合条件在运行车辆数的40%,并按推荐优先级排序。

3.中国科学技术馆将根据各省上报需求,全国流动科普设施服务平台数据报送情况等,综合考虑全国申报情况制定配发更新计划。

(五)科普大篷车自筹车辆配套资源

2026年将继续支持科普大篷车自筹车辆的车载资源配置,配发对象原则上为科协系统内单位。自筹车辆须参考历年科普大篷车车型,规范使用统一标识,并纳入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根据《全国科普大篷车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地方自筹配备车辆的,中国科协可配置车载资源”的规定,请各省汇总报送辖区各级科协自筹经费配备科普大篷车的计划。

申报科普大篷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购车指标,在当地能够获取车辆牌照的单位。

2.须当地财政部门出具车辆购置及运行经费文件,并配备固定工作人员。

中国科学技术馆将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制定自筹车辆车载资源配置计划。

四、申报材料

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流动科普设施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计划,相关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精准服务覆盖县申报,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流动科普资源精准服务覆盖县申报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申报,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申报》(附件3)。

(三)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申报,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资源申报》(附件4)。

(四)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申报,各省合理制定车载资源更新计划,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申报表》(附件5);

(五)科普大篷车自筹车辆配套资源申报,需填写并提交《2026年科普大篷车地方自筹车辆计划表》(附件6)以及相关申报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车辆使用单位当地科协盖章)

请按照上述要求于2026年4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邮寄至中国科学技术馆,同时发送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电子邮箱ZGLD@cstm.org.cn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技术馆

1.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申报

人:何馨韵   010)59041459

2.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试点申报

人:杨   010)59041369

3.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申报

人:刘媛媛 010)59041179

4.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申报

人:冯晓菁 010)59041017

5.科普大篷车自筹车辆配套资源申报

人:赵   010)59041341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中国科学技术馆资源

管理部 何馨韵100101

中国科协科普部

人:张   010)68578243

 

附件:1.精准服务覆盖县试点申报范围说明

2.2026年流动科普资源精准服务覆盖县申报表

3.2026年流动科普活动样板间申报表

4.2026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资源申报

5.2026年科普大篷车车载资源更新申报表

6.2026科普大篷车地方自筹车辆计划表

 

 

 

                                                           中国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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